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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墓志铭》。
全称为《明资善大夫南京刑部尚书耿公墓志铭》。《墓志铭》为彭时撰文、贾铨书丹、王永寿篆盖。系一九七六年卢氏县城关镇西北街群众在整地中,用推土机从耿家坟挖出。墓志一合,分上下两块,高六十四厘米,宽六十五厘米,厚十二厘米。用青灰色月日石刻制。
《墓志铭》。系一相两卿合作特别出之状元宰相之笔,应属于十分珍贵之文物。
《墓志铭》。文体名包括志和铭两部分。志多用散文记,叙死者姓氏。籍贯,生平等。铭则用韵文来概括全篇。是对死者的赞扬悼念或安慰之词。
《耿公墓志铭》包含了以上两部分内容。它是二世公去世后由三世公请彭时等人所做,于天顺五年(1461年)2月13日前完成。于同日埋入二世公墓中。时三世公任翰林院检讨。叶盛任都察院右佥都御史。
耿家坟。
位于卢氏县城东北方向约2公里的金谷陀之原(现机械厂东侧)。在天顺五年(一四六一年)开始形成规模。中为大坟(按明制,坟应高1丈6尺,方圆八十步)。二世公坟旁一坟略小些,为三世公坟(按品级,三世公坟比二世公坟还要大一些,高应为1丈8尺,方圆九十步)但由于父子关系之故,就小了一些。
坟前为一石碑。石碑文字已不记得,只记得“武国公”之样,碑前为一石桌。依次立石人两个(文武大臣),石马两个、石羊两个、石望柱两根。还应有两个石狮,但我未看到,可能已陷入地下。其他都有,但石人已无头,石马已无腿。整个坟地面积约几十亩。俱说,大坟后面的山坡地亦属耿家坟地范围,民国时期,柏树成林,后被人砍伐。在一九五八年七、八月份耿家坟被平。
耿家祠堂。
位于县城北大街14号,距离十字街约200米。为两进院落,座东向西。靠街为门面房,约4、5间。民国时期院落中有一门楼将院隔成两个小院。前院有两排偏房约4间。后院中为祠堂,两侧各有偏房3间。祠堂供奉三个泥塑人座像。均为明朝时官员打份。泥塑像均为彩色颜料绘制。高均为1文余。中为二世公,两侧为三世公和叶盛像。祠堂房为大三间。两坡厦,门口有两个小石狮。解放后,泥塑被扒。 耿景华 |